一、劳务派遣单位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分析
1、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,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。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三万元,法律、行规对注册资本的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,从其规定,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。
2、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
3、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特别规定
在同一个竞争维度里,资源积累量构成了竞争壁垒。如果摒弃传统的传播媒介“简历”,创造新的传播介质“在线沟通”,等于重构了资源所属,Boss在新的竞争生态里拥有资源分配权和定价权,所以才能横扫存量竞争市场里的老大们,成为新的。
纵览商业社会的公司竞争与人类史,往往能够以少胜多或以轻量级打败重量级,胜出者都是创造一个新的竞争环境下,重新界定资源标准与竞争胜负标准,形成的优势。
档案管理 :包括人事档案存档、招工备案、人事档案接转、档案调转、档案续存、终止手续等;
福利保障 :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、住房:包括社会保险的、缴存、增减、转移、续存、、生育、费用的申报和报销等。住房的、缴存、增减、转移、提取等;
代发工资 :根据用工单位考勤情况,代发劳务人员工资,并代扣、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等费用;
劳动纠纷 :提供劳动争议咨询及解决方案;员工争议调解;处理劳动争议仲裁;
不定期培训:根据派遣单位的性质和要求以及工作中出现的不足,对派遣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;